要在香港取得正式駕駛執照,你必須先通過駕駛考試。 你可透過運輸署的網上預約駕駛考試服務,預約重考非商用車輛路試、參加或重考商用車輛路試或的士筆試。 本文介紹相關網上預約駕駛考試的資料,包括費用及所需證明文件。 駕駛考試(電單車除外)申請人毋須一併申請駕駛考試及學習駕駛執照,換言之,學習駕駛人士可選擇首先申請駕駛考試,然後按實際需要安排學習駕駛,並申請學習駕駛執照。 路試2025 如有需要,考生仍可選擇一併申領該相關應考車輛類別的學習駕駛執照。
考生如未能在限期前遞交申請,則須如期出席原定考試,否則若缺席考試,有關路票即告失效。 申請方法、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與延期申請相同,請閱本頁常問問題18至20及24。 由於本署駕駛考試排期事務處收到通知的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因此,本署建議儘早投遞郵件,避免投寄郵件日期貼近延期申請限期日而可能引發的郵戳日期問題或爭議。 如信封上標示了較申請限期後的郵戳日期,則該申請會被視為逾期而不獲接納。 如希望經郵寄方式遞交申請,考生須自行承擔所有郵寄風險(包括郵件遺失等)。 路試 本署不會處理與郵戳日期問題/爭議有關的逾期申請個案。
路試: 網上申請新領及加領正式駕駛執照
@「尾期」泛指各類駕駛考試候試名單之末的考期。 有關各考試地區內各車輛種類及考試部分的最新「尾期」及輪候時間,請瀏覽運輸署網站「駕駛考試輪候時間」。 路試 一旦成功申請暫時取消駕駛考試,考生原來的考期將被取消,本署將暫時不會為其編配新考期。 有關申請方法、所需文件及注意事項與延期申請相同。
如果你想參加商用車輛的路試或的士筆試(首次或重考),或非商用車輛的路試(只適用於重考),或申請重考生快期(只適用於路試重考),可以在這裡網上預約。 而處理方式(2)亦適用於以各種方法遞交的因健康理由缺席考試而作的延期申請。 由駕駛考試合格日起計,學習駕駛者最快可在四個工作天後 ( 但不超過三年 路試 ),才可向本署的牌照事務處申請領取暫准或正式駕駛執照。 所有駕駛考試(包括筆試)均沒有固定的輪候時間。 在一般情況下,各類駕駛考試的輪候時間是視乎考生的需求而定。
路試: 網上申請駕駛執照複本/駕駛教師執照複本
駕駛考試(電單車駕駛考試除外)的申請人毋須一併申請駕駛考試及學習駕駛執照,換言之,學習駕駛人士可選擇首先申請駕駛考試,然後按實際需要安排學習駕駛,並申請學習駕駛執照。 路試2025 請注意,如你日後再次申請改回原本的考試地區應考,你只會被編配在原定考期的駕駛考試中心應考,並且只會獲編配一個該考試中心的尾期考期。 每張駕駛考試表格由發出日期起計18個月後即告失效。
- 現時尚未推出網上預約首次申請非商用車輛駕駛考試的服務。
- 在一般情況下,各類駕駛考試的輪候時間是視乎考生的需求而定。
- 如因申請延期考試、暫時取消考試或更改考試地區而引致學習駕駛執照在新路試考期時或之前已經過期,及如你在新路試日期之前需要進行路面駕駛訓練,便須續領學習駕駛執照。
- 例如:考生若於私家車合併試中,只取得乙部試合格,考生可於任何時間申請重考私家車丙部試。
你必須持有丙部試(路試)考期才可申請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的學習駕駛執照。 如你未獲編配丙部試(路試)考期,你須親身/透過代辦人前往香港牌照事務處/九龍牌照事務處一併申請丙部試(路試)考期及學習駕駛執照。 路試2025 如你已獲編配丙部試(路試),你可帶同丙部試(路試)駕駛考試排期信,前往本署任何一間牌照事務處申請有關的學習駕駛執照。 另外,如你希望申請駕駛考試延期,你須注意若申請一經接納,本署會按考生所屬原定考試中心內其考試類別的當時駕駛考試輪候時間(以處理其申請當時的輪候時間為準),為考生編配尾期。
路試: ( 筆試 + 口試 )
上述安排只適用於考試表格在新考期時(申請成功批核時的尾期)仍然生效的情況。 申請前請細閱常問問題24有關駕駛考試表格有效期對申請的影響。 如授權代辦人遞交文件,代辦人須額外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及遞交附有考生親筆簽署之授權書正本。 申請前請細閱常問問題24關於駕駛考試表格有效期對申請的影響。 考生如因私人或健康理由申請延期考試,本署會按考生原定所屬考試中心內其考試類別的當時駕駛考試輪候時間(以處理其申請當時的輪候時間為準),為考生編配該候試名單之末的新考期(俗稱「尾期」),考生不得選擇考期。
- 考試表格(路票)的有效期限為發出日期後十八個月。
- 由於本署駕駛考試排期事務處收到通知的日期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因此,本署建議儘早投遞郵件,避免投寄郵件日期貼近延期申請限期日而可能引發的郵戳日期問題或爭議。
- 申請前請細閱常問問題24關於駕駛考試表格有效期對申請的影響。
- 上述安排只適用於考試表格在新考期時(申請成功批核時的尾期)仍然生效的情況。
- 所有駕駛考試(包括筆試)均沒有固定的輪候時間。
- 此外,考生一般不能在獲編配考期當日進行延期,因為其新考期應該仍與原訂考期相同。
無論考生自行寫信或使用範本,考生須明白範本上,以及載於本署網站及排期信上各項延期細則。 此外,考生必須在有關文件上親筆簽署,本署恕不接受掃瞄或列印簽署的文件。 每位不及格考生只可就最近一次筆試提出最多兩次查閱試題申請;如已取得新的考期,則不可在新考期前的一星期內查閱試題。 請注意,相關網上服務會定期於每日凌晨12時至上午8時59分暫停,以進行系統更新。 合併試考生若取得乙部試合格,只可申請重考丙部試;若取得丙部試合格,只可申請重考乙部試;若兩部份皆不合格,則只可申請重考合併試。 學習駕駛人士無論選擇那一種途徑學車,均需接受足夠的駕駛訓練,以便充分掌握基本駕駛技術及有豐富路面經驗,達到基本的駕駛技術水平,才可進行駕駛考試。
路試: 網上申請暫准駕駛執照
如屬首次參加非商用車輛駕駛考試,須填妥駕駛考試申請表直接遞交運輸署辦理。 現時尚未推出網上預約首次申請非商用車輛駕駛考試的服務。 如系統需進行額外維修或保養,運輸署會透過網頁及電話預先作出提示,通知申請人暫停及恢復服務的時間,請申請人留意有關提示。 若預約系統出現突發事故,運輸署可能無法於預約網頁及電話發布系統維護(包括預計恢復服務的時間)的提示,屆時請申請人透過預約網頁及電話密切留意系統的復修狀況。
路試: 駕駛執照和考試網上服務
考生必須於考期最少七整天前(即考期及本署收到通知書的日期不會計入七整天通知期內),連同所需文件(見常問問題18)向本署提出書面延期申請。 例如,若考生的考期為2月9日,考生須於2月1日或之前提出書面申請。 請注意,如授權代辦人申請,考生須提早送交書面申請及其他所需文件予代辦人(包括有關代辦機構及駕駛學院),以預留足夠時間讓其於限期前及本署辦公時間內為考生遞交申請。 在你通過了駕駛考試之後,你可在考試合格日期後四個工作天但不超過三年內任何時間到運輸署的牌照事務處申請暫准或正式駕駛執照。 請向牌照事務處職員查詢申請有關車輛種類的暫准或正式駕駛執照所須填寫的申請表格。
路試: 網上預約駕駛考試
若考生的非商用車輛駕駛考試合併試、乙部試(中期試)/強制試、丙部試(路試)或商用車輛駕駛考試成績不及格或缺席上述考試,最快可於上次考試日期後起計的第四個工作天重新申請考試。 有意學習駕駛人士應盡早尋找合適的駕駛教師,商議訓練計劃,以便有足夠的學習時數去應付考試,並應留意駕駛教師是否持有相關車輛組別的有效駕駛教師執照。 考試表格(路票)的有效期限為發出日期後十八個月。 在此期間內,你可參加該駕駛考試的各部分,但如在任何一部分考試不及格,該考試表格即告無效。 申請人在提交各類牌照申請時需出示其現時地址的證明(住址及通訊地址),而該地址證明需相距提交申請當日不超過三個月。 關於可接受地址證明的詳情請參考以下連結的內容。
路試: 預約前準備
懷孕考生如能出示由香港註冊醫生簽發的文件,證明於考試當天已懷孕六個月(24週)或以上,可因應身體狀況於考試前,連同所需文件向本署駕駛考試排期事務處申請延期或暫時取消考期。 路試 如需要補領駕駛考試排期信,考生可親身、郵寄、經投遞箱或授權代辦人遞交附有考生簽署的書面申請信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至駕駛考試排期事務處(地址: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2樓運輸署)。 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丙部試(路試)考生,如受局部地區天氣影響,可先致電所屬的駕駛考試中心查詢有關丙部試(路試)是否已因天雨或路滑情況而被取消。 如確認考試已取消,本署會主動通知考生新編定的考期。
路試: 查詢電話 : 9404 1455
甲部/的士筆試不及格的考生可於辦公時間內(系統保養日除外),攜同身份證明文件向運輸署駕駛考試筆試中心(九龍長沙灣道三零三號長沙灣政府合署二樓)36號櫃檯提出申請查閱答錯的試題及其選擇的答案。 此外,如延期考試、暫時取消考試或更改考試地區後新編排的尾期日期是在駕駛考試表格發出後十八個月內,該表格仍可使用,否則你須另行購買新的駕駛考試表格。 駕駛考試輪候時間及尾期考期會按不同時段的考試的需求量改變而有所變更,因此本署只能提供查詢時當刻的尾期,惟並不表示考生會獲得編配該尾期考期,亦無法向考生確定該尾期之後的下一個考期。 當本署接納考試申請後,電腦系統會按當時候試名單之末的考期(俗稱尾期)為考生編配甲部試 (筆試)(以處理其申請當時的輪候時間為準)。 否則,考生將無法更改路試車輛類別,並須出席原定車輛類別的駕駛考試及購買另一張駕駛考試表格以申請另一車輛類別路試,屆時本署會按既定程序為考生編配該考試車輛的尾期。 由於駕駛考試輪候時間及尾期考期會按考試需求量改變而有所變更,因此本署只能提供查詢時當刻的尾期,惟並不表示考生會獲得編配該尾期考期,亦無法向考生確定該尾期之後的下一個考期。
路試: 預約駕駛執照相關服務
此外,考生一般不能在獲編配考期當日進行延期,因為其新考期應該仍與原訂考期相同。 為確保資源得以善用,本署亦可能要求申請人提出較詳細的資料,解釋多次延期的原因。 如因健康理由缺席考試而作出延期申請,考生必須於考期當日起計一個月內遞交申請。 請注意,除因健康理由缺席考試,考生不可為已確認的重考生快期申請延期。
路試: 預約前準備
我們建議初次學習駕駛人士,於考試前最少要接受 30 小時以上的駕駛訓練。 若考生的甲部筆試或的士筆試成績不及格,最快可於成績公佈後重新申請考試。 若考生缺席甲部筆試或的士筆試,最快可於原訂考試日翌日重新申請考試。 註:「繳費靈即時網上購物服務」(「繳費靈」)暫不支援透過流動裝置(包括手提電話及平板電腦)內的瀏覽器所進行之交易。
路試: 預約駕駛執照相關服務
而重考只需要考返唔合格既部分就OK,運輸署會有以往成績記錄,排期考試都會直接出返重考部分比考生。 路試 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第374B章),任何人如不持有有效駕駛測驗表格,即無資格參加駕駛測驗。 現行法例未有規定考生必須持有有效學習駕駛執照方可參加駕駛測驗。 路試2025 本署駕駛考試排期事務處亦可在該處櫃枱向考生即場提供更改考試地區申請信範本以協助其儘快填寫以完成申請。 本署並不接受以電話、電郵或傳真方式遞交申請。
如授權代辦人申請,你須提早送交書面申請及其他所需文件予代辦人(包括有關代辦機構及駕駛學院),以預留足夠時間讓其於限期前及本署辦公時間內為你遞交申請。 然而,如考生在筆試當日提出申請,本署只接受考生親身申請,郵寄、經投遞箱或授權代辦人的申請恕不辦理。 另外,本署建議考生可先查詢及參考最近更新的駕駛考試輪候時間和當時「尾期」,再選擇在恰當的遞交時間及以合適的遞交方式遞交延期申請,以幫助考生預計大約考期和適時遞交申請。
運輸署在未收到申請人的地址證明前,可暫停處理該等申請。 為使寄予本署的郵件能送達本署,請確保郵件貼上足夠郵資。 (詳情)非商用車輛駕駛考試重考生亦可申請重考生快期。
若考生想知道各類考試的輪候時間,請按此瀏覽有關網頁。 2012年各項專章總部考核時間如下,請各分隊在製訂年度計劃時,考慮總部考核之時間。 各項專章截止報名日期為考期前五星期 (露營章截止報名日期為考期前八星期),請各分隊隊長或負責導師留意。 「快期」:係指以「先到先得」既方式預約重考生快期空缺。 而提供申請既快期數量則視乎其他考生申請延期同暫時取消考期而騰出的考期。
路試: 駕駛執照和考試網上服務
申請人在申請考試/改期前,應按此連結並按照當中的方法先查閱有關尾期考期及輪候時間的最新資訊。 至於因健康理由申請延期,如考試表格在新考期(即假如申請獲批核時的尾期)時將失效,本署將會拒絕該延期申請。 請注意,如郵寄申請,收到通知的日期以郵戳日期為準;如透過投遞箱申請,收到日期則以投遞當日為準。
根據現行安排,考生出席已報考的駕駛考試時,可選擇使用裝有合規格的自動傳動系統(俗稱「自動波」)或手動傳動系統(俗稱「棍波」)的車輛應考。 若考生以自動波車輛應考並取得合格,將獲發相關車輛類別的自動波駕駛執照,即執照上「暫准執照」或「正式執照」的車輛類別旁會出現「A」字,表示執照持有人只可駕駛相關車輛類別的自動波車輛。 如考生選擇以棍波車輛應考並取得合格,將獲發相關車輛類別的駕駛執照,即執照上「暫准執照」或「正式執照」的車輛類別旁沒有「A」字,執照持有人可駕駛相關車輛類別的自動波車輛或棍波車輛。 但是,如考生曾於該車輛類別的駕駛考試中使用自動波車輛應考並取得部份合格,有關應考車輛安排請見本頁常問問題5。